1、 西安大型鍋爐軟化水設備除鹽除垢西安軟化水設備概況:現有來自城市自來水管網循環冷卻水硬度高,其中的鈣鎂鐵離子易導致管路結垢生銹,水中泥沙等雜質,堵塞設備、模具冷卻循環管路,降低冷卻效果,甚至造成造成停機故障,需對護絲設備用自來水進行相應軟化,即采用單閥雙罐/單鹽箱系統自動軟水器、1套機械過濾預處理。
(1)新上單閥雙罐/單鹽箱系統全自動軟水器(含內部填料等必要附件,軟水器的罐體尺寸不小于φ1800mm×2850mm,鹽罐容積不小于1000升),水處理能力大于5立方米/小時,設置必要的取樣口,并引到取樣水池(取樣池制作由乙方制作)。
(2)保護性改造原有原水補水管路,材質UPVC,DN100,地埋加防凍處理,并配管引水到軟水器位置;加裝冷卻水池電子式液位控制裝置;購置4臺進口自吸泵(7.5Kw,30m3/h,揚程60m)。
(3)新上1套全自動常溫多介質機械過濾(含內部填料等必要附件)罐體罐體尺寸不小于φ1800mm×2850mm×5.0mm;過濾能力大于5立方米/小時,自動沖洗濾除雜質。
(4)提供硬度檢測的相關儀器、試劑如下:250ml錐形瓶2只,1ml微量滴定管2只,100ml量筒2只,滴定臺3只;0.5%鉻黑T 100ml,氨性緩沖液PH=10 300ml,0.1mol/l EDTA 100ml。提供室內工作臺1張。
4、 西安大型鍋爐軟化水設備除鹽除垢西安軟化水設備采用的技術規范:
(1)JB/T2932-1999《水處理設備技術條件》
(2)GB/Tl576—2008《工業鍋爐水質》
(3)HGJI32-90《橡膠襯里化工設備》
(4)JB/T4735-1997《鋼制焊接常壓力容器》
5、 西安大型鍋爐軟化水設備除鹽除垢西安軟化水設備技術驗收條件
(1)出 水 量:軟化水≥100.0t/h,機械過濾≥150.0t/h ;出水硬度:≤0.6mmol/l。
(2)周期耗鹽量不高于國標標準(GB/T18300-2011),90g/mol。
(3)設備自耗水量不高于國標標準(GB/T18300-2001),3倍樹脂量。
6、 西安大型鍋爐軟化水設備除鹽除垢西安軟化水設備其他相關技術要求
(1)根據自身設備情況,由乙方設計并制作強度不小于C20、高度100-150mm的設備基礎,并用M16×150的預埋地腳螺栓(材質全為316L)進行連接。
(2)在產品質量保修期內,乙方定時派人對產品進行維修保養,并負責指導用戶進行產品的維護和操作;同時負責更換或添加各種填料,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
(3)軟水器采用逆流再生,流量控制再生,用軟水進行反洗、正洗等程序,采用富萊克機頭。
(4)軟水器、機械過濾罐體和支腳或底座等附件,表面進行機械拋光,材質均采用不繡鋼316L,其厚度不小于5mm,設備運到現場后,用千分尺進行測量,罐壁厚度低于要求的95%視為不合格,厚度每減少0.1mm,扣除合同價的2%,罐壁厚度低于要求的90%禁止使用,重新購置,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不作順延處理,乙方負全部責任。
(5)軟水器和機械過濾罐體內部襯膠,其厚度為5.0mm。
(6)罐體承壓能力10公斤。
(7)離子交換樹脂采用英國漂萊特C100E。
(8)鹽液罐的有效容積至少滿足一臺鈉離子交換器一次再生用量且便于加鹽操作,必須有良好的過濾裝置,不會因鹽中雜物而影響閥路、管道及交換器工作。
(9)軟水器、機械過濾器和軟水泵必須進行聯動和互鎖,且能進行手動操作。
(10)貨物到現場,由甲乙雙方同時對設備進行檢驗,如發現質量、規格、數量產地等與投標要求不符時,乙方無條件退貨,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責任由乙方全權負責。
(11)實行交鑰匙工程,乙方根據甲方現場條件,自行設計和制安進出水、排污管路,軟水器、機械過濾器等均采用ABS材料管件進行連接,同時設置旁路。當系統出現故障時,自動打開旁路供水,確保冷卻循環補水的安全正常運行。
(12)乙方提供設備的技術規格應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規格相一致,每一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的裝箱單和隨機文件。
(13)質保期內,乙方每月對設備進行不少于一次的回訪,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在質保期后,乙方提供維護所需的各種零配件,更換零配件按成本價收取費用。
(14)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至少包括以下內容:設計資料、合格證明、安裝圖、電氣設備及系統原理圖、電氣設備及系統安裝線路圖、安裝手冊、操作手冊、維護手冊、制造、安裝標準和技術規范、日常操作規程等。
(15)乙方委派有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對甲方的操作人員進行免費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基本原理、使用操作、故障排查、維修養護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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